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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火來學習]購預售屋 5天審閱期內細讀合約
東森房屋南區愛買店 發表於 2008/2/16 下午 07:38:00

工程期計算以日曆天載明 較能預估完工日

【楊欣樺╱台北報導】預售屋因購屋門檻較低,常發生衝動購屋的後遺症,民眾在正式簽約前,應善用法定的5天審閱期,逐條了解合約內容再簽約;此外,民眾最常忽略預售案的工程期計算方式,簽約時最好將計算方式定義清楚,並載明是以「日曆天」或「工作天」計算,避免建商藉故拖延交屋時程。

深思熟慮
預售案現場的下定、簽約情況熱烈,常有民眾因擔心晚一步就買不到喜歡的房子,未經深思熟慮就衝動下定、簽約,造成日後買方反悔、定金被沒收,甚至因未詳閱合約書內容而產生交屋糾紛,最後鬧上法院。
鴻慶廣告協理劉秋木表示,由於買方依法享有5天的合約審閱期,最好先將合約先拿回家,請律師或專業人士幫忙看條文,若真的喜歡再回案場簽約。
坪數落差1%互不找補
民眾拿到合約時,記得先查看棟別、樓層是否是自己購買的那戶,若購買的坪數與總價有誤,應立即告知銷售人員,請對方重做合約,而合約上登記的坪數,應為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設坪數的加總。
劉秋木指出,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屬於室內面積,交屋後的室內面積,與契約上載明的坪數有落差時,差距若在1%以內,買賣雙方互不找補,誤差面積若在1~3%,則為買賣雙方相互找補,但買方最多只須找補2%,當落差超過1%時,可要求建商退還短少的坪數價金。

合約應附尺寸建築圖
此外,預售屋的開工期與工程期,為最容易被購屋人忽略的事項。光合行銷業務經理洪嘉鴻表示,工程期有2種算法,1種是實際的「工作天」,另1種則為「日曆天」,2者的差別,在於工作天容易有爭議,因為當天氣或其他人為因素干擾,工人沒有施工,就不算1個工作天,完工時程勢必往後延宕。
若以日曆天計算,比較能預估工程期。建議購屋人應要求在合約上載明工程時間,最好能以日曆天計算,否則至少也須寫明,從動工到交屋須在多少個工作天之內完成。
最後,合約應附上標明尺寸的建築圖,民眾可依照建築圖看出空間尺寸與格局規劃,並且查看柱的位置,至於樑的位置,則須向銷售人員索取樑的藍圖,一併得知樑柱位置,避免日後交屋的結構與當初設計建築圖不符情況。
簽約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內容
◎審閱期
購屋人有5天合約審閱期,切忌第1次看屋就簽約
◎購買戶別資料
合約上應載明購買的棟別、樓層、權狀坪數與車位坪數
◎開工日期與工程期
合約內容應有預售屋的開工日期,以及需要多少個日曆天或工作天才能完工
◎交屋訊息
.交屋的室內面積,少於契約載明的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合計坪數1%以上時,可要求建商賠償
.合約應附上建築圖,或向案場索取標明樑、柱位置的藍圖,對照交屋後實際的樑柱位置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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