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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說偈善報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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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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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雲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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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不與他共, 是藏他不偷, 人所作功德, 其自得善報。 ──《解脫道論》 「業不與他共,是藏他不偷」,我們每個人所做的一切好與不好的事,口中所說的好與不好的語言,心裡所想的好與不好的念頭,都叫做「業」。業,除了受報以外,它是不會消失的。等於我們喝茶用的茶杯,打壞了就不能復原;杯裡的茶水流到地上,流到地毯裡面,用抹布抹、拖把擦,茶水也不會因為傾倒而減少一分。茶杯好比我們的身體,茶水如業,身體雖然死了,但是業依然存在。 業由自己所造,當然「不與他共」,如同「各人吃飯各人飽,各人生死各人了」,任何人也替你不得。 一個媽媽很寵愛他的孩子,凡事都幫他代勞,即使學校規定的功課,媽媽怕孩子太晚睡,也說:「孩子,你先去睡覺,媽媽替你寫。」 直到有一天,孩子的手被小刀割破了,他嚇得大叫:「媽媽,好痛好痛喔!你來替我痛一下好嗎?」媽媽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人生有很多事是別人替代不了的,凡事還是要自己來擔當。 業,又像一個倉庫,儲存著我們的善業惡業,我們的種種功德,別人破壞不了,也偷不去。所以一個人即使擁有萬貫家財,有甜蜜的愛情,甚至擁有全世界,到了百年之後,通通都不是他的了。 「人所作功德,其自得善報」,一個人所做的善行功德,它不會消失,當因緣成熟時,也會得到好的果報。例如梁武帝前世曾因一念善心,布施一頂斗笠保護佛像,以免讓佛像遭受風吹雨淋,七世之後,感得帝王的果報。所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世間的因緣果報,絲毫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