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摩訶薩七覺分亦不可盡』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摩訶薩七覺分亦不可盡』?依《大方等大集經》開示:菩薩摩訶薩七覺分亦不可盡。何等為七?即所謂念覺分、擇法覺分、進覺分、喜覺分、除覺分、定覺分、捨覺分。
(一) 云何念覺分?若念覺分能觀於法,能分別法撰集思智,亦能觀察諸法自相,何等為自相,觀一切法自性皆空,念如是等令其覺了,是名念覺分。
(二) 云何擇法覺分?若能分別曉了八萬四千法聚,如所了法,了義是了義,不了義是不了義;世諦是世諦,第一義諦是第一義諦;假名是假名,正了無疑是正了無疑,如是等法分別選擇,是名擇法覺分。
(三) 云何進覺分?若念法擇法喜法除法定法捨法,以智攝取精進勇猛,欲不退轉勤修力勵,不捨本意行於正道,是名進覺分。
(四) 云何喜覺分?所修法喜,於無量法心生悅豫無有懈怠,清淨樂法是喜踊躍,能除身心捨諸煩惱,是名喜覺分。
(五) 云何除覺分?若除身心及諸煩惱,離於覆蓋入定境界令心正住,是名除覺分。
(六) 云何定覺分?如所入定悉能覺了,非不入定是覺了法,又了諸見煩惱結縛,無始無終其心平等,一切諸法無別異相,能覺如是諸法等者,是名定覺分。
(七) 云何捨覺分?若法憂喜其心不沒,亦復不為世法所牽,無高無下正住不動,無有諸漏無喜無著,無諸障礙正直隨順真諦正道,是名捨覺分。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菩薩摩訶薩七覺分亦不可盡,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七覺分』者,又名七菩提分、七覺支、七等覺支,為五根五力所顯發的七種覺悟。(1)擇法菩提分,即以智慧簡擇法的真偽。(2)精進菩提分,即以勇猛心,力行正法。(3)喜菩提分,即心得善法,而生歡喜。(4)輕安菩提分,即除去身心粗重煩惱,而得輕快安樂。(5)念菩提分,即時刻觀念正法,而令定慧均等。(6)定菩提分,即心唯一境,而不散亂。(7)捨菩提分,即捨離一切虛妄的法,而力行正法。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3年2月2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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