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菩薩摩訶薩四攝不可盡』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摩訶薩四攝不可盡』?依《大方等大集經》開示:菩薩摩訶薩四攝不可盡。云何為四?一者布施;二者愛語;三者利行;四者同利。所謂
(一) 云何布施?施有二種,財施法施。云何愛語?於求財人及聽法者柔和與語。云何利行?於求財人及聽法者,隨其所求悉令滿足。云何同利?求財法者以大乘己利令彼安止。
(二) 又復施者,見諸乞求心生清淨。愛語者,於諸乞士心生歡喜。利行者,於諸乞士隨其所利而令具足。同利者,常以大乘勸誨眾生。
(三) 復次施者,所謂捨心。愛語者,行無限齊。利行者,畢竟不悔。同利者,迴向大乘。
(四) 復次施者,起慈行捨。愛語者,不捨喜心。利行者,大悲莊嚴利於眾生。同利者,捨於高下,發心迴向一切種智。
(五) 復次施者,如法求財清淨行施。愛語者,將導愛者安止善法。利行者,說於己利以利益他。同利者,令諸眾生發一切智心。
(六) 復次施者,捨於內外。愛語者,功德智慧心無吝惜。利行者,捨自利行而行利他。同利者,棄捨重位心初無悔。
(七) 復次法施者,如所聞法悉能演說。愛語者,不為利養而演說法。利行者,誨他諷誦心無疲厭。同利者;一切智心所得妙法。即以此法勸勵眾生。
(八) 復次法施者,若有眾生一一聽法次第為說而無錯謬。愛語者,為人說法不辭遠近。利行者,有求法人供給衣服飲食臥具病瘦醫藥令無所乏,既施所安然後隨應而為演說。同利者,凡所講說常勸眾生,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九) 復次法施者,於諸施中知其最勝,以此勝法為人演說。愛語者,常為利益眾生故說。利行者,隨義而說不隨文字。同利者,常為具足佛法故說。
(十) 復次施者,具足檀波羅蜜。愛語者,具足尸羅羼提波羅蜜。利行者,具足毘梨耶波羅蜜。同利者,具足禪那般若波羅蜜。
(十一) 復次施者,初發菩提。愛語者,修行菩提。利行者,不退菩提。同利者,一生補處。
(十二) 復次施者,安住菩提種子根本。愛語者,滋長菩提芽莖枝葉。利行者,漸以開敷生菩提華。同利者,已能成就菩提果實。
由此觀之,如是『十二類』,即所謂菩薩摩訶薩四攝不可盡,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四攝』者,即(1)布施攝。謂若有眾生樂財則布施財,若樂法則布施法,使因是生親愛之心,依我受道也;(2)愛語攝。謂隨眾生根性而善言慰喻,使因是生親愛之心,依附我受道也;(3)利行攝。謂起身口意善行利益眾生,使由此生親愛之心而受道也;(4)同利(事)攝。謂以法眼見眾生根性,隨其所樂而分形示現,使同其所作霑利益,由是受道也。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