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依義不依語』
眾所周知:『四依法』者,謂依憑正法,則能成就萬行之因,滿足菩提之果也。舉凡有四,即指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四者。至於云何為『依義不依語』?依《大方等大集經》開示:云何依義不依語?所謂
(一)語者,若入世法中而有所說。義者,解出世法無文字相。
(二)語者,若說布施調伏擁護。義者,知施戒忍入於平等。
(三)語者,稱說生死。義者,知生死無性。
(四)語者,說涅槃味。義者,知涅槃無性。
(五)語者,若說諸乘隨所安止。義者,善知諸乘入一相智門。
(六)語者,若說諸捨。義者,三種清淨。
(七)語者,說身口意受持淨戒功德威儀。義者,了身口意皆無所作而能護持一切淨戒。
(八)語者,若說忍辱斷除恚怒貢高憍慢。義者,了達諸法得無生忍。
(九)語者,若說勤行一切善根。義者,安住精進無有終始。
(十)語者,若說諸禪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義者,知滅盡定。
(十一) 語者,悉能聞持一切文字智慧根本。義者,知是慧義不可宣說。
(十二) 語者,說三十七助道之法。義者,正知修行諸助道法能證於果。
(十三) 語者,說苦集道諦。義者,證於滅諦。
(十四) 語者,說無明根本乃至生緣老死。義者,知無明滅乃至老死滅。
(十五) 語者,說助定慧法。義者,明解脫智。
(十六) 語者,說貪恚癡。義者,解不善根即是解脫。
(十七) 語者,脫障礙法。義者,得無礙解脫。
(十八) 語者,稱說三寶無量功德。義者,三寶功德離欲法性同無為相。
(十九) 語者,說從發心至坐道場,修集莊嚴菩提功德。義者,以一念慧覺一切法。
由此觀之,如是『十九類』,即所謂依義不依語,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依義者,義即中道之理。若依此理而修,則能成就萬行,破諸顛倒,而顯中道之理也。不依語者,語是世間言語文字,非出世法,若依此而修,則萬行不成,顛倒不破,中道不顯也。舉要言之。能說八萬四千法聚是名為語。知諸文字不可宣說是名為義。
總而言之,『法』者,道理其物者,皆悉為法也。唯識論以自體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解法。自體任持者,謂竹有竹之自體,梅有梅之自體,有形者,有形之自體,無形者,有無形之自體,各保任維持其自體也。軌生物解者,謂如是既各有自體,皆為自體任持之狀,然只限於有體,不能容無體,法者,兼攝無體,該盡一切也。如同《唯識論》曰:「法謂軌持。」《同述記》曰:「法謂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自相。」《俱舍論光記》曰:「釋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謂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變。二軌生勝解,如無常等生人無常等解。」《大乘義章》曰:「法者,外國正音名為達磨,亦名曇無。本是一音,傳之別耳。此翻名法,法義不同。汎釋有二:一自體為法,二者軌則名法。」《唯識述記》曰:「法者,道理義也。有般涅槃之義,名般涅槃法。」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3年2月1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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