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眾生心住慈善得十一種功德利益』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何等為『眾生心住慈善得十一種功德利益』?依《大悲經》開示:若復有人(眾生)心住慈善,當得十一種功德利益。何者十一?
(一)睡眠得安隱,悟則心歡喜。
(二)不見惡夢。
(三)人非人愛。
(四)諸天擁護。
(五)毒不能害。
(六)刀箭不傷。
(七)火所不燒。
(八)水所不溺。
(九)常得好衣肴膳飲食床座臥具病瘦湯藥。
(十)得上人法。
(十一) 身壞命終得生梵天。
由此觀之,如是『十一者』,即所謂眾生心住慈善得十一種功德利益,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慈善』者,有慈悲之心也。與樂曰慈,拔苦曰悲。四無量心中之二無量也。如同《智度論》曰:「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2年8月1日星期三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 -官網
【http://blog.udn.com/famscl 】
【 http://blog.sina.com.tw/famscl/ 】
【 http://blog.nownews.com/famscl/】
【http://club.pchome.com.tw/myclub/famscl/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famscl 】
【http://blog.youthwant.com.tw/b.php?bid=905 】
【 http://www.facebook.com/notes/me/#!/famscl 】
【blog.asp?name=famsc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