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特色 |
佛教的特色在於涵容而有層次、正信而不迷信、神聖而非神祕。
(一)涵容而有層次
佛教是以「法」為救濟,不是以人或神為救濟。佛法對世間的一切法沒有偏執,所以是無我、慈悲、智慧的。因此世間的一切善法,都是佛法,任何對社會人心和生活有幫助的宗教、哲學、知識、技能,都不排斥。所以佛教是涵容世間所有善法的。
佛教把善法,分為五個層次:人、天、聲聞、緣覺、菩薩。
人,是指具足完美的人格。盡人的責任和義務,這是最基層的條件,若加上修行利他的布施,當然更好。行善的定義是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獨善是人的善法,兼善是天的善法。具備人天標準,再加上禪定及智慧等的修行,最後得到解脫而進入涅槃的,是聲聞及緣覺二乘的層次。以人天善法做基礎,發大菩提心,永無止境地為他人的利益而努力,不求回饋地為眾生服務、貢獻,這是自覺覺他,大乘菩薩行的層次,菩薩的最高層次便是佛,是以上述的四個層次為基礎而達到空、無相、無願的境界。
(二)正信而不迷信
「迷信」有四項特徵:盲目崇拜、不合情理、似是而非、邪正不分。
所謂「盲目崇拜」,就是人云亦云,聽說某人神通很靈,就不經理性的思辨而趨之若鶩。這好像有事時聽說找流氓比警察有效,便找流氓幫忙一樣。流氓可能在一時間比警察管用,為你解決了當前的問題,但是它的後遺症是可想而知的。
所謂「不合情理」,是指違背因果原則。例如相信「稻無天水不發,人無橫財不富」,而不擇手段,大做投機生意,謀取不合理的利益,大放高利貸等,都是不合情理的。帶來的後果,很可能是身敗名裂,甚至傾家蕩產,家破人亡。又如媚鬼賄神求橫財,或用符咒求橫財等,縱然能讓你一時間好像發了財了,可是來得快,去得也快。凡是不合情理的,不論借神的力量也好,鬼的力量也好,人的力量也好,因其不合乎因果的道理,所以是迷信。
所謂「似是而非」,是指任何宗教都有它自己的一套道理。有的說靠神的力量或加持的力量,只要信他、依他,一定會靈、一定會驗,可以叫你即身成佛,立刻開悟,或是有病祛病,沒病消災。在他們開出的萬靈保單上也有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理論,但是對真正的原因則諱而不談。對這樣的宗教,最好謹慎,以免後患。
所謂「邪正不分」,是指鬼神現象所製造的迷信,是不分邪正的。鬼神往往通過靈媒及乩壇等的工具,以勸人為善、助人為樂的善良姿態,誘人去信從,當你進了他們的門之後,則是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威脅利誘,使你恐懼,也使你馴服,若要脫離則可能會發生身心的障礙及家庭和事業上的困擾了。他們的是非標準與常人不同,他們的因果觀念也曖昧不清。
佛教的「正信」,就是以佛、法、僧三寶為信仰的對象。信佛,不是崇拜佛的肉體,而是崇拜佛陀的智慧和慈悲,以及佛陀留給我們的恩德。
信佛陀的教法,使我們依教奉行而達到自利利他的目的。釋迦牟尼佛臨要涅槃之時,有弟子問他:「您老人家入滅後,我們怎麼辦呢?」佛說:「你們應以法為師,以戒為師。」就是依賴佛所說的正法,建立信心,如法修行,就能得解脫,證菩提。
信教團的比丘、比丘尼僧,由僧代代相傳,傳法受戒,以僧代表三寶,住持佛法。以僧寶為正信的對象,並不等於把出家人神格化,而是出家人以法為師,依戒而住,以定、慧自修,並教他修,即使他們還沒有成佛,也沒有開悟,出家人的形象,已為佛教作了清淨離欲的表徵。
正信是信佛、法、僧三寶,缺一不可。如果只信佛而不信法、不信僧,這等於是信鬼神一樣;如果只信法而不信佛、不信僧,這等於是書呆子一樣;如果只信僧而不信佛、不信法,這等於是拜了個乾爹娘一樣。一定要佛、法、僧三寶具足,才算是正信的佛教。
(三)神聖而非神祕
「神祕」是高不可攀但又可以感覺到他的威力;處處可以控制你但又不知他從何來;隨時可給你照顧但又不知是何理由;隨時可給你懲罰而又處處尋他不著;往往表現出超乎常情的能力,卻又未必真的對你有用。這些現象,有的是由人操縱的幻術,有的是出於自我的心理反常,有些是真的由神鬼的靈力所產生。
佛、法、僧三寶是神聖的。佛是偉大人格慈悲與智慧的究竟圓滿者;法是除煩惱證菩提的道理和方法;僧是上求無上正覺,下化無邊眾生的修行者。此三者均非一般世間的宗教所及,所以是不可思議的神聖,而非鬼神伎倆的神祕。佛教徒要發無上的大菩提心,學佛、修法、行菩薩道,以佛法幫助眾生,使眾生已生之惡速斷、未生之惡不生,此即令眾生早日得離苦。還要使眾生已生之善增長、未生之善速生,此即令眾生早日得安樂。不為自己求安樂,但令眾生得安樂,便是無我的大菩提心。不必用大菩薩及活佛的形象來勸導人,而是顯現眾生相來勸化眾生於不著痕跡之中。所以是神聖而非神祕。
圖:法鼓山 台中分院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佛教入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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