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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禪話》標月指
20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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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雲大師•圖/李蕭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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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五代時候清涼院的法眼文益禪師,浙江人,是漳州羅漢院桂琛禪師的法嗣弟子,後來開創法眼宗。文益禪師的禪法特色在於以「禪教不二」為綱要,「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等觀念為基礎,強調「一切現成」,主張「無修之修」、「無事為修」,他在點撥學人時,經常以直截了當的方式,讓學人體悟當下即是,自己本具真如本性,不假外求。有一次,一位學僧說:「佛經裡提到,佛所說的八萬四千法門、部帙龐大的三藏十二部經典,就如『標月指』;見到了月亮,才知道語言文字所能說的,只是指引我們能見到月亮的方便施設,並不是真的。」學僧接著問:「請問老師,什麼是月亮呢?」文益禪師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說:「你說,那一個是你不問的手指?」學僧再問:「那麼,學人不問月亮,請問老師,什麼是手指呢?」文益禪師說:「月亮。」學僧不解地問說:「為什麼我問月亮,你說手指,我問手指,你又說月亮呢?」文益禪師回答:「因為你問的是標月指,何必要那麼分別呢?」學僧聽了之後,豁然有悟。萬里路程,總要從第一步開始,但開始了以後,就要往前行,不要回顧第一步,只有在前面的目標;就像打獵的人,打中目標後,就要忘記弓箭。假如只在原地踏步,不捨棄最初的一步,那又何能到達目標呢?假如說打獵的人一直在保護自己的弓箭,忘記了獵物,所做的又是何事呢?得月忘指,這是目的;如果說得月了,卻還在念念不忘手指,那就永遠不能明白月亮是什麼。佛法,當拈起的要拈起,當捨棄的要捨棄;就好像皮箱,有用的時候提起,不用的時候放下,放下提起、提起放下,只在取用之間,並不在管制上的去計較是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