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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大師開示錄]轉載-助念的規則
果前 發表於 2011/9/14 下午 08:18:00

助念的規則

既然我們相信人死後,神識仍未離開身體,所以正常的助念時間是十二個小時,不可以隨便念幾句就走了。要分成幾組,輪流值班,一組四個小時;或分兩組,每兩個小時輪流休息。

怎麼念法呢?不需要唱〈讚佛偈〉,一開始就舉:「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接下來連續地念「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洪名。如果我們剛到,病患就要斷氣了,則省略前面二句,就位以後,馬上念「南無阿彌陀佛」。念的時候,自己本身要專注一意,聲音要整齊清越,不要太快太高聲,也不要悲戚或急躁,以一種莊嚴、肅穆,而又和諧、安寧的聲音,輕輕地念。使得病人能在安詳、恬靜、怡悅、自在的情況下往生。至於引磬,也要輕輕地敲,不要太用力。

助念者如果是分成兩組,那麼一組正在念時,另一組不可離開太遠;吃飯的時間,也由兩組輪流交替著助念。能夠維持十二個小時佛聲不斷是最好,如果人員不足,而只能派人去助念兩個小時的話,那也比無人助念來得好。

連續念六字洪名,每次接替換班時,也維持同樣的速度與聲浪,直到助念結束之前,始轉「阿彌陀佛」四字佛號,然後接〈迴向偈〉:「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華為父母;花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

·
唱畢〈迴向偈〉,如果病患或亡者尚未皈依三寶,有法師同去時,當由法師為之授三皈依。若僅居士前去,也可代某一特定的法師為之說三皈。為亡者授三皈依時,當請他的全體家人或家人的代表代為接受。皈依詞是這樣的:我某某人(病患、亡者的姓名),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念三遍,每遍就地一拜)

·
我某某人(病患、亡者的姓名),已經皈依佛、已經皈依法、已經皈依僧。(念三遍,每遍就地一拜)

·
皈依佛,不墮地獄;皈依法,不墮餓鬼;皈依僧,不墮畜生。(念三遍,每遍就地一拜)
三皈依完畢,接著念〈迴向偈〉:「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華為父母;花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

如果亡者的家人不會拜佛,也不懂三寶的意義,應當先教他們拜佛,並略說三皈要義。對於未受三皈的亡者說三皈,乃是必需的,應該列為助念的條件之一。說完三皈迴向,就可以離開了。

現在有人用念佛的錄音帶來助念,也不能說它沒有用,只是錄音帶是沒有心的,所以也沒有感應力,以人助念,則可由助念者的願心、信心,來感通阿彌陀佛的願力。錄音帶也能帶動病者念佛,然其氣氛及功效與人助念相比,則大不相同。除非不得已,最好不用錄音帶代替助念。

另外有一項必須遵守的規矩是:助念的人,不接受病患及喪家的飲食招待,不得收受紅包。不僅在家居士沒有理由收受紅包,出家眾也不得因了助念而收紅包,否則便成了變相的經懺應赴了。如果,有些人家因為是他們主動請求我們去助念,不給錢,就好像欠了我們什麼,那就告訴他們:為人助念,是我們修行的法門之一,目的不是為錢而來,若有人要為病危者或亡故者做功德,可到寺院布施供養,但那已是另外的事,當與助念無關。有的家屬一定要給錢,那我們可收紅紙袋而將錢還給他,這種作法成習慣之後,大家便會感到自然。如果出外助念時,既受飲食招待,又收紅包作襯,便失去助念的意義了。

如果經過十二個小時的助念,病危者突然病況好轉,該怎麼辦?這也正是助念的目的之一,能以助念功德為人植福延齡,豈非更好。佛法本為活人的現實所需而設,豈僅為了人死之後的前途應世?

圖:法鼓山北投雲來寺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佛教入門

 

※※※已得授權轉載自『法鼓山心靈電子報』,版權屬法鼓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http://www.ddc.com.tw 】所有,非經彼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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