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云何為『居家菩薩以法護於郡國縣邑』
眾所周知:『居家』者,指在家學佛修道也。乃對於出家之稱,在家而有妻子父母者。如維摩居士不存梵儀而修佛道者,但受五戒八戒或十善戒。如同《優婆塞戒經》曰:「菩薩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至於云何為『居家菩薩以法護於郡國縣邑』?依《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開示:居家菩薩,所在郡國縣邑居止,當以法護於郡國縣邑。即所謂
(一)其無信者教令有信。
(二)無恭敬者教令恭敬。
(三)其無智者教令有智。
(四)其不孝父母不顧義理者。當教以法忠孝尊老。奉行精進志在修謹。
(五)其少智者教令博聞。
(六)貧窮者教以大施。
(七)無戒者教令持戒。
(八)恚怒者教令忍辱。
(九)懈怠者教令精進。
(十)放恣者令護一心。
(十一) 邪智者令住正智。
(十二) 病瘦者給與醫藥。
(十三) 無護者為作護。
(十四) 無所歸者為受其歸。
(十五) 無救者為作救樂。
由此觀之,如是『十五者』,即所謂居家菩薩以法護於郡國縣邑,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居家菩薩解導人一切如事為作法護,假令一人墮惡道者,居家菩薩當為一反若二若三至于百反,教住善法及復住異種種善德。居家菩薩,當為一切建立大哀,堅住於一切智,被僧那之大鎧。當作念言:我當度脫難解弊惡難開寤人,然後乃取無上正真之道。
總而言之,『出家』者,可分(1)身(為了脫生死而著袈裟)心(不貪五欲六塵)皆出家(2)身出家(或因逃債,或因婚姻不滿而著袈裟)心不出家(尚貪戀家眷、五欲)(3)身不出家(或因照顧老弱眷屬,或因學佛較晚)心出家(為了脫生死,由聞思修三慧而看破五欲)(4)身心皆未出家(指一般未學佛凡夫)。學佛修道者為了脫生死,超出三界,勢必要選擇『身心皆出家(如古今中外『明心見性』之高僧)』,至少也要選擇『身不出家而心出家(如唯摩詰居士、龐居士、傅大士、王龍舒居士、彭際清居士等大德)』,方能『明心見性』,或上輩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俟證得『八地(不動地)菩薩』果位後,再倒駕慈航到『娑婆世界』普度眾生,滿菩提願。否則『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六欲天上現五衰,三禪天上有風災,要君修到非非想,不如西方歸去來』。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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