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面積限制:
(一)一生一次:都市土地不超過 三公畝 (約 九 十坪 ),非都市土地不超過 七
公畝 (約二一0坪)
(二)一生一屋: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約45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
超過3.5公畝(約105坪)部分。
貳、期間限制: (一) 一生一次:無持有該土地時間之限制。
(二) 一生一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叁、設籍限制:
(一)、一生一次:需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出售前一天遷入戶籍即可。
(二) 一生一屋:需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出售前,在該地連續設有戶籍
且持有自用住宅6年以上。
肆、營業出租限制:
(一)、一生一次:出售前一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二)、一生一屋: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五、屋數限制: (一)、一生一次: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出售時,所擁有的房屋數量
並無限制。
(二)、一生一屋: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出售時,限制只能擁有該出
售房屋一棟。如果擁有二棟以上就不行。
六、使用先後:
(一)、一生一次:必須先使用。
(二)、一生一屋:使用過一生一次後,才能適用一生一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