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如來於一切法說有四法印』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何等為『如來於一切法說有四法印』?依《佛說如來不思議祕密大乘經》開示:如來於一切法中總略而說有四法印。何等為四?即所謂
(一) 諸行無常。為諸沙門婆羅門及長壽天執常語者破常想故。
(二)諸受是苦。為諸天人計樂想者破樂想故。
(三)諸法無我。為彼執我諸外道等破其我想。
(四)涅槃寂靜。為諸增上慢者起尋求行破彼增上慢故。
由此觀之,如是『四法』,即所謂如來於一切法說有四法印,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此言無常者,即是畢竟無有常法增語。此言苦者,即是遠離願求增語。此言無我者,即是空相增語。涅槃寂靜者,即是無相作證增語。此如是法,若諸菩薩深固信解勤行修習,即於善法而不減失,速能圓滿菩提分法。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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