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倌也許說,那不就是了嗎!兩個國小根本無從看出有一絲一毫是在進行戰術的可能。我們這麼說吧,教練賽前也許只說了這樣一句話:這場比賽我們只要踢和,我們就可以進決賽,所以,寧可不進球也不能讓對手進球!於是在沒有技巧進行高難度且極其華麗,如比利馬拉度納席丹,乃至於只是像羅馬里歐貝比多及巴吉歐的身手的小學生;加上就那麼小的一個國小的室內場地,別說撞牆式傳球,也別說是三角短傳,也別說是超過30碼以上的長傳急攻,就連要帶幾步路,然後用一腳腳背和另一腳腳跟套球,將球後甩前抛好欺騙近身的對手然後過人進攻,都辦不到,而上述這種算有點技巧的過人動作,在30年前我們在學足球時,也得到小六乃至國一時才學得會,說實在的,只要真的是踢過足球及懂點足球的人都可以了解-尤其是看了電視畫上那個五人制小小的場地時,或多或少可以理解,當教練如果真的以踢和來謀求晉級,小學生卻踢得好像是根本無心求勝是沒辦法必然如此難看的根本原因-你能要求一個只二歳的孩童騎上哈雷之後又能表演飛越十臺公車的表演嗎?
我們仍然對於這場比賽之難看與缺乏運動精神為憾!這是沒有任何技巧和比賽張力的賽事,然而只因為兩支國小的五人制球隊不停的在那麼狹小的球場上傳球,就說這是踢假球,又判定這樣的「踢假球」是絕對的教壞小朋友為了勝利不擇手段,然後又未審先判說一定是這樣的絕對沒有什麼戰術運用的可能,更直接認定這就是為了爭取什麼補助金及為謀得全國性比賽的獎金,然後又無限上綱到這一定是市長的責任,馬英九一定要為這件事負責,實在是令人大開眼界!幸好這次是一位國民黨籍的市議員把它當做是件蔽案在揭發,要是落到民進黨的手裡,這一定又是賣臺不愛臺灣的徵兆,最後終於成為阿共啊的陰謀!問題是,如果真是殺了人也要有兇刀,兇手,及殺人動機與殺人目的啊!依據陳情的家長及因此而淘汱的學校的無限推論,直接把今年的全國性比賽的冠軍盃共同發給這兩所學校,獎金也直接匯到兩校教練及選手的戶頭裡就可以了,比賽就免了吧!因為依據他們的指控,那兩個學校好像就此一路過關斬將勢如破竹毫無對手可以成為臺北市的前兩名,又代表臺北市之後鐵定拿到全國冠軍,否則,他們說對手教練為求勝利不擇手段且搞到好像全中華民國的小孩變成殺人魔王或是貪官污吏都是因為這件事教來的。可是足球和假球並不能因為踢和有必然的連繫啊!這兩個球隊也並未跨越只是晉級的這個階段啊,離全國冠軍還不知有多遠呢!用這種即使是任何競賽的紀錄保持者都不敢大聲嗆聲說:只要我出賽,冠軍第一名非我莫屬的話!加諸在根本還沒有證據證明那場比賽百分之百是預先談好要踢和的假比賽的參賽者身上,我們實在不太了解,家長和教練或者市議員是古時候的皇帝還是美國總統,可以在尚未經過法律程序之審察結案之前,要把這件事連結到市長和總統甚至用這種帶有恐嚇意味的話來和年底五都選舉做牽連?難然這就不是教壞孩仔大小?
足球,是世界單一一種甚至求和即是求勝的球類運動,棒球也很難在本質上把求和當成是一種另一程度上的勝利,和局就是和局,這在任何賽事上都是共通的認知,然而就是足球,似乎也只有足球,它把求和當成是一種勝利,雖然,最後也可以用PK賽踢12碼來決勝負,但只有那兩場冠亞軍及三四名的賽事,其他的時候,踢和既不是假球,甚至你說那是沒有運動精神的,都表明你是一個不太了解足球,認定足球只有擡起大腳GO,然後把球射入門框內這一刹那可看可欣賞,你一定不了解為何世界足球分成支持巴西的義大利的阿根廷的德國的及英國的幾種類型原因何在!所以,臺灣的足球場上有一種最難看的場面,我們不認為上了報紙及電視的最近這場球賽一定是第一名的-第一名的往往是十幾廿十個人擠成一團搶一顆根本那麼多人都看不到球在那的球,然後,那顆球在混亂中已經被擠到人團之外好久卻一直沒有人發現,球兒說,唉呀!好涼快喲!怎麼那麼久都沒有人踢我了呢!突然有一個被人團擠出人團之外的選手跌坐下來,恰好跌到球的旁邊,他臉都笑開了,因為他坐起來,從人團的旁邊把球輕而易舉的踢到連守門員都因為正在找球在哪呢?所以根本沒有人防守的球門之門框內──他成了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