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我的部落格裡,有位網友在留言板給我,傳一個網址,名為50多萬娶陸妻 婚姻2周就玩完的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244388.shtml
在這新聞裡,則訢說一位新竹網友,平時不曾交過女友,因此想透過婚媒業者想娶個老婆,於是就在網路上找到一間經移民署選為指定媒合國際婚姻業者,在一開始業者告訢他,所有娶妻的費用四十萬就能搞定,結果那知整個娶妻的費用,不僅超過原先所講的四十萬,甚至女方要來台灣之前,還不斷威脅要求,若不多給生活費,若不給女方買房子,這所娶的女孩不想過來,后來雖經這家的婚姻業者處理,但所有的娶妻的費用卻己高達五十多萬,同時女方來台的時間也延遲兩三個月,最重要的一件事,若是女方來台灣之后,能跟男方好好生活的話,那麼所花的錢,所等待的時間都算值得,可是問題的事,女方來台灣卻似乎當做旅遊,因女方來台灣后態度冷漠,對男碰她肩膀都被臭罵,並且不斷找理由嫌棄他,以至短短兩禮拜時間,不得不以離婚收埸。
在當我看到這則新聞后,以我這個專業婚媒來看,直呼這間己經移民署選為指定媒合國際婚姻業者,實在太不夠專業,也太不負責,因為在整個安排相親過程裡,一、相親方式太過落伍,以本人介紹婚媒七年來,早在兩年前,就己不採用帶人去現場相親,而是先採用看照片選好女孩視訊,雙方感覺不錯,再經命理老師八字合婚,不合者再另找女孩,合者的話,簽下合約付訂金,就讓男女雙方私下電話交流陪養情感,聊的可以就過去迎娶,不可以就再另找,試問這樣相親的方式,不僅合乎人性化增進彼此情感,同時也可避免商業化的介紹。
二、這間己經移民署選為指定媒合國際婚姻業者,沒有好好把關,那有在幫人介紹時,沒事先去了解這女孩,嫁人為妻真正其意是為何?尤其是嫁來台灣。據我所知所經歷,目前在台灣所有的婚媒業者,不管和那一國那一地方介紹,基本上都是和當地媒人合作介紹,不然那來那麼多女孩介紹,事實上在從我一開始介紹時乃至現今,我也不得不承認,若沒找當地媒人合作,我是根本找不出幾個女孩跟台灣男子相親,因為我人在台灣那能找出女孩,不過在一開始我帶人去當地安排相親,我早己了解在安排相親過程裡,台灣媒人一定要親力親為,不能完全相信當地媒人說女孩條件什樣,必需時時觀察女孩的舉止與心思,她真正想嫁人用意為何?是不是想以婚姻做為挑板來台灣打工賺錢?是不是想以婚姻騙男人錢財?由於看人外表與舉止,有時再有什麼經驗,也很難一時看出,所以我從一開始就委請命理老師,幫我所有介紹過的婚姻,一律「八字合婚」,因為從八字裡可看出一個人到底什樣,同時也可看出男女雙方婚后是否能相處得來,若是命理老師算出雙方不合,我是會絕對遒從,另再安排相親,絕不會拿他人婚姻開玩笑。
觀察女孩的舉止與心思,以及八字的合婚,其實還不能真正去了解女孩心思,於是婚媒者還得需先和女孩交談,了解女孩的家庭背景,了解女孩基本對婚姻看法,,同時也更需把男方的條件,坦誠告之女孩,想要嫁人一定要三思,並且又得需先佔在女孩的立埸想一想,因為所有嫁來的女孩們,都是遠離他鄉而嫁來台灣,因此這時婚媒者就得需同理心,告訢女孩們,若嫁來台灣后,不管發生什麼事,婚媒者就是妳們的娘家,就是妳們的家人,絕對會佔在公理幫妳們。如果所有婚媒者,都能一一以我人性化的婚媒介紹方式,相信不僅能減少男方被騙,同時又可創造幸福婚姻。
三、對於有關娶妻費用,到底多少才是合理的價格?原先在未經過立法,移民署規定,娶妻費用是隨市場自由競爭,當然有不少不肖婚媒業者,則是先用低價騙人先過去相親,后又逼迫娶妻,並同時又向女孩收取高額媒人費,以至在女孩來台灣后,才深知所有娶妻費用竟然高出許多,若男人們有了解女方有出高額媒人費,而願付出所有高額媒人費,那麼女孩就會乖乖待在家中與男方生活,若是男人們不了解女方有出高額媒人費,首先會造成彼此的信任感不足,因此就會產生不斷爭吵,最后就導至女孩們,不得不出外打工賺錢還這筆高額媒人費,因為這筆高額媒人費,也許對台灣而言並不多,但對女孩們可說是筆為數不少的金額,據我所知所了解,大多數則是向當地地下錢莊所借,因此女孩們在得知老公不還這筆高額媒人費,不出兩三天時間,肯定會逃跑在外打工賺錢。
原先一開始從事婚媒,我也打算用這方式經營,因為這可馬上吸引娶妻者上門找我介紹,可是經我不斷深入探討,以及佔在兩性平等看待,若我要從事婚媒,是絕不能用這種欺騙方式經營,否則是會害人害己,同時也會製造社會問題,那也更不可能會經營七年多之久,所以我婚媒這七年多來,是絕不會雙向收費,尤其在跟當地媒人合作介紹,更是一再交待,絕不能向女孩收取任何媒人費,兩邊所有的媒人費全由男方支出,並且再依傳統禮俗,未婚女孩給亦象徵性的金飾一套,聘金少許,以及未來台灣前的合理生活費,那至於離婚婦女,也同樣不得收取任何媒人費,除了聘金沒有之外,所有禮俗照有,經我這樣介紹,基本上女孩們是不會拿自己終生婚姻開玩笑,因此我所介紹的婚姻,幾乎沒有一嫁來台灣沒幾天,就立即逃跑在外打工,就算夫妻不合,也會簽字離婚回去,但這種案例少之又少,就算有,我也會負責重新介紹,使男方降底損失。
一般婚媒介紹,所最怕的不是以上幾點,而真正最怕的,是原先講好的娶妻費用,在娶好之后,一下子不是婚媒業者提高收費,要不然是女方提出無理要求,說什麼父母病了,說什麼家裡出的事需要錢,叫男方立即匯錢過去,要不然是威脅著非替娘家買房子不可,不然女方不來台灣,就好比網友傳給我那個新聞網址,原先講好娶妻費用四十萬,結果到女方來台灣后,又多支出十幾萬,如果多那十幾萬費用,女方願真心和男方好好生活,那麼多出來費用也值得,但問題的是,依我婚媒多年探討,在婚媒者在介紹男女雙方見面前,也就是要介紹給男方前,除了需了解女方嫁人為妻真正用意,所有婚俗與規距,都需跟女方談好,談不好就叫女孩滾無需介紹,以免到時害了男方多花錢又受氣,同時也莫名其妙掛著離婚記錄,所以在這方面,我是特別注意,特別小心,也特別交待,當女方有不當無理要求時,立即反應立即處理,因此我娶妻費用,一前后不會超過三十萬,二更不會婚后坐地起價,三女方來台生活后,男女雙方有什麼爭吵衝突,也會立即處理,絕不能讓那種別有用心的女孩,來欺騙我們台灣男,我們是台胞,不是呆包!
自從前年我們大有為的立法諸公們,立個一個古今中外所沒有的婚媒惡法,然而從今年的八月一日正式實施,所有想娶大陸或外藉新娘的男子們,得需經移民署選為指定媒合婚姻業者介紹才行,否則媒合婚姻業者將被罰款二十萬以上。
事實上自古以來,不管是那個國家,甚至是共產極權國家,似乎沒有看到或聽聞過,會有像台灣這種立法諸公,美其名是為消除婚媒商業化,但卻不知所立是那種婚媒惡法,並於今年八月一日正式實施。也許當初立法諸公會立那種婚媒惡法,是為的想娶大陸或外藉新娘的男子們設想,不使他們被騙或制造杜會問題。但是我們偉大的立法諸公們,是否可想到婚媒可以用立法來約束嗎?由於婚媒的介紹,不同於一般商品買賣,買不好可棄之不用,或是有消費爭議時,可經法律處理。而是有悠關男女一生的婚姻幸福,若介紹不好,不僅單單是男的耗費所有積蓄,那對女的也往往會造成傷害,因此自古以來,任何一個朝代,包括現代中國這種共產國家,都不敢立法或強迫這種民間不可的婚媒方式。
台灣這十多年來,遇到公共政策,或調漲任何費用,都會常呼個囗號,叫做「使用者付費」,因此想要娶個老婆的人,試問那有不花錢的道理。可是徧徧對千百年來所傳承的婚媒,就立法做出種種限制婚媒收費,以及在申請經營資格。如果立這種法是叫消除婚媒商業化,是叫有所保障,是叫娶妻費用能節省,這對我一個從事多年婚媒看來,這那有消除婚媒商業化,反而更具商業化介紹,那至於娶妻費用能節省嗎?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諸位可否知道?要申請經移民署選為指定媒合婚姻業者,是不能個人申請,則需以社團或財團名義才可申請,那麼試問以一個社團或財團申請,那麼所需要多少人能成立?從設立辦公地點,到水電人員種種支出,試問那一樣能不花錢?再說什樣的義工,難道就不需花點車馬費?光是說我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光是董事,理事,祕書長,一年車馬費又有多少?因此以一個社團與個人申請婚媒,試問兩者的支出差別有多大?那麼相對的娶妻費用,可說不減反增,反而這些社團婚姻協會更可以光明正大,向娶妻者收取更高費用。
由於移民署雖為明文規定收費標準,但是這種收費標準,美其名是保障娶妻者,其實是保障這些指定婚媒業者,因為在所有從古至今婚介,男方在當娶女方時,所謂給女方聘金,基本上是雙方自己論談,但是在這二十年來,尤其是兩岸婚姻裡,起初女孩們若是想經涉外婚姻遠嫁他方,基本上是從簡,是不能按當地習俗所給,大都給個意思一下,直到十年前,福建閩北一帶興起嫁台灣,這時又變成嫁來台灣,女孩要先出三四萬人民幣,才會有當地媒人幫忙介紹,后來就演變女孩出媒人費假結婚來台灣打工,以至產生不少社會問題。
如今移民署明文規定收費標準,對於自身婚媒者的種種開銷,自然那能夠支出,於是婚媒者大可從聘金下手,說不定男方給女方的聘金,比娶妻交通代辦所有費用還要高,若是出的事,如女方不過來,或來逃跑,或者是沒幾天就鬧離婚,試問這些指定婚媒者能給什麼保障?移民署明文規定收費標準,是屬可消費標準,至於聘金方面又屬於雙方私下談的協定,不屬於保障範圍,唯一能退費也只有規定的保紅包三萬,其他能退什麼?原先在未經移民署明文規定收費標準,在我們民法裡,只要雙方簽下合約,若一方按雙方所寫合約履行,另一方可到法院提告對方有詐騙行為,可是如今呢?
自從本人設立這個部落格后,原先是想經部落格推廣我婚媒事業,但如今己被立法,移民署所禁止婚媒,那麼我只好把我從事婚媒七年多來,所經歴所服務方式,種種心得一一告之衆網友,若往后衆網友,有那一位若想找經移民署選為指定媒合婚姻媒合業者介紹,得需注意以上幾點,相信在所花的娶妻費用,才不會花更多的冤枉錢又受氣,同時又能娶到美嬌娘,最后在此我祝福「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