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旁觀他人痛苦之必要
愛上閱讀,是因為知道,像擁抱所有喜怒哀樂是自己的事─也先是自己的事-接下來勢必與他人相關-免不了的要與他人相闗,蘇珊•桑塔格:「痛楚是藝術的經典題材,讓旁人注視或忽略,其不言之喻是『不,痛苦是不能停止的-混合了心不在焉與全神貫注的旁觀者!
』」(註1)因此,苦悶的年代多的是苦悶,悲傷的歷史寫滿了悲傷,多災難的民族其文化的城堡裡必定有座哭牆,否則背轉身去,不是選擇否定一切,就只能擁有遺忘!伊塔羅•卡爾維諾:「每當人性看來注定淪於沉重,我便覺得自己像柏修斯∼我必須改變策略,採取不一樣的角度,以不同的邏輯,新穎的認知和鑑賞方法來看待世界!」(註2)筆者只是將本文所舉分析之例的書寫者等同於伊塔羅所說的「我」,他們試圖讓自己站在旁觀的立場,用「輕」的角度看待自身的痛苦!
從上述意義看,貶謫文學作品絕非一般認知,僅是聖邦賢鄉舊封建道德下的產物,閱讀「貶謫文學」作品,是「旁觀他人的痛苦」,它像是司馬遷這個案例,《史記•自敘七十》中:「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在縲紲!乃喟然嘆曰:『是余罪也夫?是余罪也夫!』」相信史遷所
示認定他罹罪逢垢是受李陵牽連拖累,替第一句下個問號,既下錯,也沒有意義。然而,我們相信司馬遷這裡「遭李陵之禍」既不是也不能指「這個人」,如此書寫是為我們提供一絲可資解讀-理解他實踐「究天人之際」的理想(包含了史遷身經之驗)-的線索:「在這事上,據報他是投降了,可這是他能決定的嗎?主客觀條件下李陵是勝不了的了,『以身殉節』不然『投降』!只是,誰能證明李陵不是殉節未果反遭虜綁?只是,據信他終究是投降了(主上殺他全家前或之後呢?),雖然,平素我倆並無深交,不過同朝為臣,基於對他平日為人處事的認知,如果是一件純粹由他做主、決定的事,李陵是不可能做出人前人後不一致的事的!」(註3)太史公如何知道呢?本文的回答很簡單,李陵不可能會投降,因為,司馬遷知道,如果換成是自己,也一樣,不會投降!只是,這個信念在史遷與武帝奏對之後,不再如此肯定、準確、鮮明如昔!最少他要學會懷疑自己同時調整自己。「立場和角度的不一致」是存在的實在,每個人與他人都可能在事件中同時是對的也是錯的,問題就在立
場與角度,對於「立場與角度」,司馬遷給的定義是:「身毀不用矣!退而深惟!」
漢武自能認定李陵叛國背主,他有「情資」-口述的歷史-,也就能根據情資做合理正確的判斷與決定,誅殺與懲戒悉聽「尊」便!既有「召問」一事,便表示不論李陵投降與否,重點早不在「(李陵)是否投降」,重點在於「事件」必須成為「歷史」,而歷史不可能是一件事和一個人的立場與角度,它必須解決與「所有人」相關聯的「所有事件」,沒有人(包含所謂小人)會做出他認為是錯誤的事。史遷〈報任安書〉說召問是:「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辭」,司馬遷何由得知他是廣主上之意?無非他認為:召對時說睚眦之辭的人啊!您們難道不知李陵之前是如何且建立何等功勳?難道您們要陷主上於不明非是不辨白黑之境?李陵遭虜就可以落井下石?公是公非如今安在?然而史或許正好忘記,李陵正是為了貳師李廣利不力,致有以寡擊眾兵敗遭俘的事,縱放李廣利多麼乾脆,然而尋找一個可以檯面上「合法」程序的「公議」豈不更佔理?
太史公精妙絕倫的「塞睚眦之辭」讓我們看到了兩種「立場與角度」在一事件中同臺扮演,即太史公為李陵請命是「正義公理」,武帝必治李陵以叛國背主,為的是保全大局,這樣的精妙絕倫楊牧在《疑神》一書論及日軍侵華時的文句可說明:「那些日本人平時膜拜的,是
他們以為超越的力之給出者,以儀式典禮在鄉關誇示-等到他們穿上軍裝持刀槍去征中國的時候,……那力乃進入每個兵士的身體,便隨時隨地地追逐著與血腥混合,揉合,要使那瘋狂的『神憑』」發動起來。」(註4)這群必欲以睚眦之辭以附武帝上意者,不正是必欲結伙以壯聲勢方能勇於胡作?楊牧名之曰「神憑」,說得更白些有幾種說法:以上帝之名、以神佛的名義、以國家民族大義云云,皆是!對此,我們請余秋雨先生說些話:
「這些人不是英雄豪傑,也未必是元凶巨惡。他們的文化程度可能是文盲,也可能是學者。很難說他們是好人壞人,但由於他們的存在,許多鮮明的歷史形象漸漸變得癱軟、迷頓、暴躁,許多簡單的歷史事件一一變得混沌、曖昧、骯髒……」(註5)
所以,旁觀司馬遷的痛苦,我們看到了他「日夜竭材力務心營職以親媚主上」,無疑,他曾認定今上是位得以治國理政伸展其抱負與志向的聖君賢王,最後卻說:「而事迺有大不然者!」這整個人文化成的理想,是人類歷史遷移進化得以解釋-渾然不是這麼一回事-人如何解釋這一切自有生民以來的「悖謬」呢?
二、共生 共命 共業 共感-人文化成的基礎
本文試著提出一種閱讀理論:即「群己對悟」的書寫與詮釋。從中國文學史上為後世宗法不墜的兩大源頭:《詩經》、《楚辭》(屈原作品本文名為「屈騷」)來談。《詩經》時代,去古未遠,受生民以來共生群聚之文明生活演化的習(慣)性導致,不論作品著者可考與否,其詩歌或為民曲、鄉謠,或寫朝聘宴饗,乃至宗廟祭祀、民族發跡與沿流,率以共生共命共業群像為主流,縱情詩之發以男女愛慕,亦可從「共群」這個範疇覓得詮解的徑路,誠然,後世學者(宋代之後尤其明顯)好譴責漢代學者習用政治、道德解詮國風中男歡女愛之情詩,硬套說是讚什麼后妃之德或刺什麼無道君侯云云,剋就「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亦屬社會人文之
我們從兩端求扣(指《詩經》言志與《屈騷》抒情兩端做群己對悟)以執厥中,遂可推想,文學作為化成人文的一種表現形式,其書寫、思索在有能匯通群我共通之感與悟者,如此才能面對──涉世和避世/交流與離散/超拔和沉淪……。
三、貶謫文學詮析之基礎
高中國文教材中份量極重的「貶謫文學」的教授和領略,不只是單純的語文表達、賞析,更切要的是,它是「立人文以化成」的良範與佳文!(註7)引史遷與韓愈兩段文字來開啟貶謫作品的探討:
〈自敘七十〉:「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構思之謂、興之謂、象徵之謂、託情寓景言物之謂,要言之,此思非直賦之謂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戹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聖賢發憤之所為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於是述往事,思來者!」
史遷未因憤激於自身困厄及慘烈的遭遇,便迷離在他作為「歷史」書寫者的史識之外「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引中井積德說:詩、書乃通舉諸書之意,唯尚書於隱微無所當,是以意逆之也。」(註8)中井氏此說是孟子盡信書不如無書變換型態的說法,表層上看,固
沒什麼錯,深究下,就看不到詮釋的合理性了。史遷書寫主旨何在?是在「幽於縲紲」,身遭「宮刑巨變」之垢,死則死矣一了百了?所以「此身己毀不復可用」的厭世之念時刻縈懷?我們的體驗是:其終成名山之業前,忍受巨大而深沉的苦痛所為何來:透過自身的著作,不斷地走在文獻資料中,從中悟通往聖前賢在艱難歷盡幾近萬死卻難辭的境地下,為使生命存在不僅止動物性的活著,於是一個個帝王將相文章思想家,藉著述超越一己有限生命,來張揚「共生共命共業」無端受挫,卻無法從人類文明智慧中找到合理的解釋乃至於解決方案時,那就讓努力與天地自然相對悟後,完成上天承繼給自己的天命,好完成提撕超拔世人面對困厄處境時,能自我救贖的生活態度與方式吧!這才是他提出「發憤著述」的本旨!
韓愈承接了太史公的認知與體驗,提出「不平則鳴」的說法
《韓昌黎文集•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蕩之鳴。其躍也或激之;其趨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無聲,或擊之鳴,人之於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而後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懷,凡出乎口而為聲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天生萬物養人,人也必然與天地同運命同呼吸同蕭索,若天地萬物因其特質與他物碰撞而發鳴,人如何不能,這是共生共命共業而終能「共感」,於是:
樂也者,鬱於中而泄於外者也,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者,物之善鳴者也;維天之於時也亦然,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是故以鳥鳴春,以雷鳴夏,以蟲鳴秋,以風鳴冬,四時之相推敓,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
有鬱憤有樂喜勢必有鳴,天地四時如此,人豈能自外於此,不能自外便將有取善鳴之物來發渲來表現,何況,人是靈於萬物者,又有不只藉可鳴之物來完成的書寫創作:
其於人也亦然,人聲之精者為言;文辭之言,又其精也,尤擇其善鳴者而假之。其在唐虞,咎陶禹其善鳴者也而假以鳴,夔弗能以文辭鳴,又自假於韶以鳴;夏之時五子以其歌鳴;伊尹鳴殷;周公鳴周。凡載於詩、書、六藝,皆鳴之善者也;周衰,孔子之徒鳴之,其聲大而遠傳曰:將以夫子為木鐸……;莊周以其荒唐之辭鳴;楚大國也,其亡也以屈原鳴;臧孫辰、孟軻、荀卿以道鳴者也,……抑不知天將和其聲而使鳴國家之盛邪,抑或將窮餓其身思愁其心腸而使自鳴其不幸邪!
人文活動範疇至廣,作息起臥、農林漁桑、造成器物、娛心悅目等不一而足,韓退之指的是人有別於群生,屬於人特有的「語文符號」的創造與書寫,更重在「遇不平(發憤)而鳴」之所作者,即本文何以主要談「貶謫作品」而不是只有貶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