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上次舉的例子。用我的方法、不只是「紅色日語怎摸說?」這樣翻譯知識、而富有應用能力。光是一個「紅色」我的話、可以運用到「不要闖紅燈」「你睡眠不足」或著「你喝酒臉紅、開車或許被攔下來」等等的各種場面。
一個花時間只能做翻譯、而另一個光一個單詞能用好幾個場面。此叫「運用倍率」。「運用倍率」指的是一個東西的擴大使用指數。光死背一個單詞的話、「運用倍率」是100%。換算筆考是100分、但是這100分對我來說是絕不及格。學一個只能用一個、只能「死招套用」而且很花時間...這樣的運用能力、這樣的反應時間、絕不能說是及格程度。假如你是一個語言產品、花很多處理時間、結果只能一個「死招套用」....誰也不買你了。
學一個、最起碼瞬間能變出3個不同的運用場面、這產品的基本性能才算合格。有人考慮購買。而3個場面算是300分、運用倍率是300%=3倍。以筆試要求100分的教法、就等於做不出運用倍率1倍以上的產品。如此一來運用倍率的平均、好也頂多0.9、這樣絕對是不合格産品。你們如果要學語言、希望站在別人上的話、從單詞的輸入階段、就要以3倍以上的倍率為基準才會有成就。